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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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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广州 人丹

通用名称:人丹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617
生产企业: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用于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晕船,轻度中暑,酒醉饱滞
用法用量:口服或含服,一次0.1~0.2克。
有效期:30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广州 人丹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广州 人丹

通用名称

人丹

主要成份

薄荷脑、肉桂、甘草、儿茶、木香、冰片、桔梗、樟脑、小茴香、草豆蔻、丁香罗勒油。

适应症

用于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晕船,轻度中暑,酒醉饱滞

性状

本品为银色的包衣水丸,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气香,味辛凉而甘。

规格

1.725克*1瓶

用法用量

口服或含服,一次0.1~0.2克。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婴幼儿、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30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617

生产企业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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