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库 > 药品详情
布洛芬颗粒
  • 布洛芬颗粒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布洛芬颗粒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780
生产企业: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适应症: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布洛芬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布洛芬颗粒

通用名称

布洛芬颗粒

英文名称

Ibuprofen Granules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规格

10袋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包)1,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包)1/2,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6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血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可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贮藏

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80

生产企业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78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冀)字 第90045号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15840号-3

河北布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