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库 > 药品详情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523
生产企业: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适应症: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汉语拼音

HanLiRui YanSuanAnZuoSuoKouFuRongYe

主要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氨溴索3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柠檬酸。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澄清液体。

规格

100ML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不良反应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523

生产企业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78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冀)字 第90045号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15840号-3

河北布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