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 小儿咳喘灵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羚锐 小儿咳喘灵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汉语拼音
Xiao’er Kechuanling Keli
主要成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糊精。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规格
12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
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风寒感冒者慎用。
6.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8.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标准WS3-B-0688-91-1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217
生产企业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