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森 元胡止痛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福森 元胡止痛口服液
通用名称
元胡止痛口服液
汉语拼音
Yuanhu Zhitong Koufuye
主要成份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蔗糖、β-环糊精、甜菊苷、纯化水。
适应症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液体;气微、味微苦、甜、酸。
规格
10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不良反应
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禁忌
忌食生冷食物。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包装材料:低硼硅玻璃管制口服液体A型瓶;药用氯化丁基橡胶瓶垫。包装规格:每盒10支。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式标准)《WS3—099(Z—022)—2002(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0050
生产企业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