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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 阿莫西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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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通用名称:阿莫西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66783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适应症: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 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
用法用量:口服。 成人:一次 0.5g(4 袋),每 6~8 小时 1 次,一日剂量不超过 4g(32 袋)。 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 10~30ml/分钟的患者每 12
有效期:2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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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阿莫西林颗粒

通用名称

阿莫西林颗粒

英文名称

Amoxicillin Granules

汉语拼音

Amoxilin Keli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
化学名称:(2S,5R,6R)-3,3-二甲基-6-[(R)-(一)-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
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6H19N3O5S·3H2O 分子量:419.46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
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

性状

本品为混悬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规格

按 C16H19N3O5S 计 0.125g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一次 0.5g(4 袋),每 6~8 小时 1 次,一日剂量不超过 4g(32 袋)。
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 10~30ml/分钟的患者每
12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禁忌

对青霉素过敏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 Benedict 或 Fehling 试剂的尿糖实验出现假阳性。
4.下列情况下应慎重:
(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 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仔。
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
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儿童用药

参照用法用量。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丙磺舒竞争性地减少本品的肾小管分泌,两者同时应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药浓度升
高、半衰期延长。
2.氯霉素、大环内酯类、磺胺类和四环素类药物在体外干扰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但
其临床意义不明。

药物过量

在一项 51 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 250mg/kg 时不
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
在停药后可逆。

药理毒理

阿莫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链球菌属、不产青霉素酶
葡萄球菌、粪肠球菌等需氧革兰阳性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流感嗜
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需氧革兰阴性菌的不产 β 内酰胺酶菌株及幽门螺杆菌具有良好的抗
菌活性。阿莫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可使细菌迅速成为球状体而溶
解、破裂。

药代动力学

口服本品后吸收迅速,约 75%~90%可自胃肠道吸收。口服 0.25g、0.5g、和 1g 后血药
峰浓度(Cmax)分别为 5.1mg/L、10.8mg/L 和 20.6mg/L,达峰时间为 1~2 小时。本品在多数
组织和体液中分布良好。肺炎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患者口服本品 0.5g 后 2~3 小时和 6
小时痰中的平均药物浓度分别为 0.52mg/L 和 0.53mg/L,而同期血药浓度为 11mg/L 和
3.5mg/L。慢性中耳炎儿童患者口服本品 1g 后 1~2 小时,中耳液中药物浓度为 6.2 mg/L。
结核性脑膜炎患者口服本品 1g 后 2 小时脑脊液中的浓度为 0.1~1.5mg/L,相当于同期血药
浓度的 0.9%~21.1%。本品可通过胎盘,在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 1/4~1/3,在乳
汁、汗液和泪液中也含微量。阿莫西林的蛋白结合率为 17%~20%。本品需要消除半衰期(t1/2β)
为 1~1.3 小时,服药后约 24%~33%的给药量在肝内代谢,6 小时内给药量的 45%~68%以原
形药自尿中排出,尚有部分药物经胆道排泄。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清半衰期可延长至 7
小时。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腹膜透析则无清除本品的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铝塑复合膜包装,每盒 12 袋;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 年版二部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 YBH20912006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20066783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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