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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肝安神丸
  • 泻肝安神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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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肝安神丸

通用名称:泻肝安神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791
生产企业: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适应症: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肝火亢盛,心神不宁所致的失眠多梦,心烦;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泻肝安神丸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泻肝安神丸

通用名称

泻肝安神丸

主要成份

龙胆 9g 黄芩 9g 桅子(姜炙) 9g 珍珠母 60g 牡蛎 15g 龙骨 15g 柏子仁 9g 酸枣仁(炒)15g 远志(去心甘草炙) 9g 当归 9g 地黄 9g 麦冬 9g 蒺藜(去刺盐炙)9g 茯苓 9g 车前子(盐炙) 9g 泽泻(盐炙) 9g 甘草 3g。

适应症

清肝泻火,重镇安神。用于肝火亢盛,心神不宁所致的失眠多梦,心烦;神经衰弱症见上述证候者。

性状

药品为绿褐色的水丸;味微苦。

规格

8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脾胃虚弱便溏者忌服。

注意事项

1.本品宜饭后服。2.服用本品三天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791

生产企业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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