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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牌 风油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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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五环牌 风油精

通用名称:风油精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749
生产企业: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适应症: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用法用量: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五环牌 风油精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五环牌 风油精

通用名称

风油精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

适应症

清凉,止痛,驱风,止痒。用于蚊虫叮咬及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晕,晕车不适。

性状

本品为淡绿色澄清油状液体;有特殊的香气,味凉而辣。

规格

3ml

用法用量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 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 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 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儿童用药

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老人用药

无相关资料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749

生产企业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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