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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成人)
  • 布洛芬颗粒(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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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成人)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成人)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286
生产企业: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适应症: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布洛芬颗粒(成人)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布洛芬颗粒(成人)

通用名称

布洛芬颗粒(成人)

英文名称

Ibuprofen Granules

主要成份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可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规格

10袋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贮藏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20℃以下)保存。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50286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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