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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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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4141
生产企业:杨凌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适应症: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汉语拼音

Xiao'er kechuanling Koufuye

主要成份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甜菊糖。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规格

100ML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卫生部颁药品标准:WS3-B-0689-91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141

生产企业

杨凌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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