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库 > 药品详情
康妇炎胶囊
  • 康妇炎胶囊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康妇炎胶囊

通用名称:康妇炎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634
生产企业: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适应症:清热解毒,化瘀行滞,除湿止带。用于月经不调,痛经,附件炎, 阴道炎,子宫内膜炎及盆腔炎等妇科炎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康妇炎胶囊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康妇炎胶囊

通用名称

康妇炎胶囊

汉语拼音

Kangfuyan Jiaonang

主要成份

蒲公英、败酱草、薏苡仁、赤芍、苍术、当归、川芎、香附、延胡 索(制)、泽泻、白花蛇舌草。

适应症

清热解毒,化瘀行滞,除湿止带。用于月经不调,痛经,附件炎, 阴道炎,子宫内膜炎及盆腔炎等妇科炎症。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

规格

48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肠疼痛、胃肠胀气、干呕、胃烧灼感、口干、反酸、腹部不适等;皮肤及过敏样反应:瘙痒、皮疹、丘疹等,其他:头晕、头痛、乏力、局部或全身水肿、心悸、阴道出血等。本品有用药后出现肝损伤的个例病案报告。

禁忌

1.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有药物性肝损伤病史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定期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2.肝生化指标异常、肝病史者慎用。

3.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4.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5.便溏或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6.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7.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本品含赤芍,不宜与藜芦的中药方剂或成药同时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WS-11467(ZD-1467)-2002-2011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634

生产企业

山东步长神州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78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冀)字 第90045号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15840号-3

河北布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