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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露口服液
  • 咳露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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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露口服液

通用名称:咳露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7542
生产企业: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适应症: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有效期:18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咳露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咳露口服液

通用名称

咳露口服液

汉语拼音

Kelu Koufuye

主要成份

川贝母、枇杷叶、紫菀、麻黄、黄芩、罂粟壳、甘草、薄荷脑、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适应症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性状

中药剂

规格

120ML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

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

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

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或药师。

11.本品如有少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18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标准编号:WS-11419(ZD-1419)-2002-2013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42

生产企业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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