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库 > 药品详情
环索耐德吸入气雾剂
  • 环索耐德吸入气雾剂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环索耐德吸入气雾剂

通用名称:环索耐德吸入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108
生产企业: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用法用量:环索奈德气雾剂只用于口腔吸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ug,该剂量为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有效维持剂量可减少到100ug。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环索耐德吸入气雾剂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环索耐德吸入气雾剂

通用名称

环索耐德吸入气雾剂

汉语拼音

XianDing HuanSuoNaiDeXiRuQiWuJi100ug*100Zuo

主要成份

环索奈德。

适应症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现雾里粒喷出。

规格

100μg

用法用量

环索奈德气雾剂只用于口腔吸入。推荐起始剂量为一天200ug,该剂量为最大剂量。对有些患者有效维持剂量可减少到100ug。

不良反应

支气管痉挛等,详见说明书

禁忌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2.有活动性肺结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者要小心使用环索奈德。3.哮喘持续状态或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得使用环索奈德。4.建议需要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的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使用相应的急救药物,不人使用环索奈德。

药物相互作用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108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78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冀)字 第90045号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15840号-3

河北布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