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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伏前列素滴眼液
  • 曲伏前列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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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伏前列素滴眼液

通用名称:曲伏前列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3256
生产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适应症:降低成人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用法用量:推荐用量每晚1次,每次1滴,滴入患眼。建议用药后压住鼻泪管或轻轻闭眼。这样可以减少药品的全身吸收,从而减少全身不良反应。剂量不能超过每天1次,因为频繁使用会降低药物的降眼压效应。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大约在用药2小时后开始出现,在12小时达到最大。本品可以和其它眼局部用药一起用于降眼压。同时使用不止一种眼药时,每种药物的滴用时间至少间隔5分钟。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曲伏前列素滴眼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曲伏前列素滴眼液

通用名称

曲伏前列素滴眼液

汉语拼音

LeQin QuFuQianLieSuDiYanYe 2.5ml:0.1mg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曲伏前列素。 化学名称:异丙基(z)-7-[(1R,2R,3R,5S)-3,5-二羟-2-[(1E,3R)-3羟-4-[(a,a,a,-三氟-m-甲丙基)氧]-1-丁烯基]环戊基]-5-庚稀酸。 分子式:C26H35F3O6 分子量:500.56 辅料:苯扎氯铵(抑菌剂,0.002%)、丙二醇、硼酸、聚氧乙烯40氢化蓖麻油、甘露醇、氯化钠、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适应症

降低成人开角型青光眼或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性状

本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明液体

规格

2.5ML

用法用量

推荐用量每晚1次,每次1滴,滴入患眼。建议用药后压住鼻泪管或轻轻闭眼。这样可以减少药品的全身吸收,从而减少全身不良反应。剂量不能超过每天1次,因为频繁使用会降低药物的降眼压效应。本品的降眼压作用大约在用药2小时后开始出现,在12小时达到最大。本品可以和其它眼局部用药一起用于降眼压。同时使用不止一种眼药时,每种药物的滴用时间至少间隔5分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眼部颜色变化 本品可能会通过增加虹膜黑色素细胞中的黑素体(色素颗粒)的数量进而逐渐引起眼睛颜色改变。在治疗之前,应该告知患者可能出现的眼腈颜色的永久变化。单眼治疗会导致永久的异色症。对黑色素细胞的长期影响和后果目前尚不清楚。患者虹膜颜色的改变发生缓慢,可能数月至数年都不易察觉。眼部颜色的改变主要见于多色素虹膜患者中,如,棕-蓝、棕-灰、棕-黄和棕-绿;然而这种改变也出现于棕色眼睛的患者。典型表现为棕色素从患眼的瞳孔周围向外周呈向心性分布,但是整个或部分虹膜的棕色可能会变深。终止治疗后。未观察到棕色虹膜色素的继续增加。 眶周与眼睑变化 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有报道0.4%使用本品的患者,其眶周和/或眼睑皮肤变黑。前列腺素类似物也可导致眼眶周围和眼睑的变化,包括眼睑沟加深。 本品可能会逐步改变治疗眼的睫毛:临床试验中约一半的患者观察到了这些变化,包括:睫毛变长、变密、色素沉着,和/或睫毛数量增长,其改变睫毛的机制和长期结果目前尚不清楚。 动物试验中显示曲伏前列素可引起猴的睑裂轻度扩大,但尚未在人体试验中观察到此现象,推测可能是种属特异。 没有本品用于炎性眼部情况的经验;尚未对本品治疗新生血管性、闭角型、窄房角或先天性青光眼进行评价。同时对甲状腺眼病、伴有人工晶状体眼、色素性或假性剥脱性综合征的开角型青光眼治疗方面的经验有限。因此,在活动性内眼炎症患者中,应谨慎使用苏为坦。 无晶状体患者 前列腺素F2a类似物在治疗期间有引起黄斑水肿包括黄斑囊样水肿的报道。这些主要见于无晶状体、晶体后囊膜破裂的假晶体眼或前房型人工晶状体眼,以及其它有囊样黄斑水肿危险因素的患者。这类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虹膜炎/葡萄膜炎 对眼内有活动性炎症患者或可能有眼部感染(虹膜炎/葡萄膜炎)风险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 与皮肤接触 应避免皮肤接触本品,因为已在家兔中证实曲伏前列素可以经透皮吸收。 前列腺素和前列腺素类似物是可以通过皮肤吸收的生物学活性物质。怀孕或准备怀孕的女性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与瓶中的内容物直接接触,万一不慎接触到瓶中大部分内容物,应立即彻底清洗接触区域。 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 苏为坦对驾驶和使用机器能力的影响可忽略不计。但和其他滴眼液一样,暂时的视力模糊或其他视力障碍可能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如果滴眼后发生视力模糊,患者必须等待视力清晰后方可驾驶或使用机器。 隐形眼镜 患者应被告知,在使用本品之前摘取隐形眼镜,并且应在用药15分钟后再次戴入。 辅料 本品中含有的丙二醇可能引起皮肤刺激性。 本品中含有的聚氧乙烯40氢化蓖麻油可能引起皮肤反应。 其他 如果遗漏了一次剂量,应按计划继续给予下一次剂量、患眼每日剂量不应超过一滴。 如果用本品替代另一种眼用抗青光眼药品,则必须先停用另一种药物,并在第二天开始使用本品。 为防止滴头和滴眼液被污染,必须小心防止瓶子滴头接触到眼睑、眼眶周围及其他表面。

药物相互作用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256

生产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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