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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味逍遥丸
  • 加味逍遥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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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味逍遥丸

通用名称:加味逍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739
生产企业: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适应症: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用法用量: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加味逍遥丸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加味逍遥丸

通用名称

加味逍遥丸

汉语拼音

Jiawei Xiaoyao Wan

主要成份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辅料为生姜。

适应症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水丸,味甜。

规格

8袋

用法用量

口服。1次1袋(6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脐腹胀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没法发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739

生产企业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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