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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制药 感冒止咳颗粒
  • 红云制药 感冒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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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云制药 感冒止咳颗粒

通用名称:感冒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688
生产企业:红云制药(玉溪)有限公司
适应症: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红云制药 感冒止咳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红云制药 感冒止咳颗粒

通用名称

感冒止咳颗粒

主要成份

柴胡 金银花 葛根 青蒿 连翘 黄芩 桔梗 苦杏仁 薄荷脑。

适应症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规格

10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止咳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688

生产企业

红云制药(玉溪)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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