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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 氟康唑片
  • 科伦 氟康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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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 氟康唑片

通用名称:氟康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047
生产企业: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 成人。 1. 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
有效期:2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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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 氟康唑片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科伦 氟康唑片

通用名称

氟康唑片

汉语拼音

KeLun FuKangZuoPian

主要成份

氟康唑

适应症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规格

30片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 成人。 1. 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 食管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

不良反应

1. 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 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 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 可见头晕、头痛。 5. 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 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时,可影响本品的血药浓度。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047

生产企业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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