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库 > 药品详情
湘江 利巴韦林颗粒
  • 湘江 利巴韦林颗粒

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湘江 利巴韦林颗粒

通用名称: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4779
生产企业: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法用量: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湘江 利巴韦林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湘江 利巴韦林颗粒

通用名称

利巴韦林颗粒

主要成份

利巴韦林

适应症

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规格

18袋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 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 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 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不良反应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

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禁忌

1、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3、禁用于有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广谱抗病毒药。其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对次黄嘌呤核苷脱氢酶的抑制,

阻断次黄嘌呤核苷-磷酸向黄嘌呤核苷-磷酸的转化等作用;抑制核酸合成,阻止病毒复制。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很快被吸收,在60分钟内血药浓度达到峰值。进入体内后,

经磷酸化生成具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利巴韦林单磷酸。消除相半衰期(t1/2β)约为24小时。利巴韦林能滞留于红细胞中,

主要由肾脏排泄,仅有少量随粪便排出。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779

生产企业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78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冀)字 第90045号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15840号-3

河北布谷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