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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 清热祛湿颗粒
  • 特一 清热祛湿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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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 清热祛湿颗粒

通用名称:清热祛湿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3472
生产企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有效期:18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特一 清热祛湿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特一 清热祛湿颗粒

通用名称

清热祛湿颗粒

汉语拼音

Qingre Qushi Keli

主要成份

党参、茵陈、岗梅根、黄芪、苍术、野菊花、陈皮。辅料为蔗糖。

适应症

清热祛湿,益气生津。用于暑湿病邪引起的四肢疲倦,食欲不振,身热口干。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规格

20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18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11952009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3472

生产企业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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