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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安 香砂养胃颗粒
  • 希尔安 香砂养胃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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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安 香砂养胃颗粒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262
生产企业: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适应症: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希尔安 香砂养胃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希尔安 香砂养胃颗粒

通用名称

香砂养胃颗粒

主要成份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姜半夏、醋香附、枳实(炒)、 豆蔻(去 壳)、姜厚朴、广藿香、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适应症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颗粒;气芳香,味微甜、略苦。

规格

20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忌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262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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