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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安 小柴胡颗粒
  • 希尔安 小柴胡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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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尔安 小柴胡颗粒

通用名称:小柴胡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263
生产企业: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适应症: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l一2袋,一日3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希尔安 小柴胡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希尔安 小柴胡颗粒

通用名称

小柴胡颗粒

汉语拼音

XiErAn XiaoChaiHuKeLi

主要成份

柴胡、姜半夏、黄芩、党参、甘草、生姜、大枣。

适应症

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性状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或为棕黄色的颗粒;味淡、微辛。

规格

9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l一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度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0020263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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