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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 小儿消食颗粒
  • 立方 小儿消食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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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 小儿消食颗粒

通用名称:小儿消食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963
生产企业: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岁至三岁一次0.5~1.0克,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克,一日3次;成人一次1.5~2.0克,一日3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立方 小儿消食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立方 小儿消食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消食颗粒

汉语拼音

Xiao’er Xiaoshi Keli

主要成份

鸡内金(炒)、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槟榔、陈皮。辅料为蔗糖。

适应症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作用类别

本品为儿科厌食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格

9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至三岁一次0.5~1.0克,三岁至七岁一次1.0~1.5克,一日3次;成人一次1.5~2.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不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90963

生产企业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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