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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药业 新清宁胶囊
  • 中山药业 新清宁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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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药业 新清宁胶囊

通用名称:新清宁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60003
生产企业: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适应症: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缓下。用于内结实热,喉肿,牙痛,目赤,便秘。
用法用量:本品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用于便秘临睡前服5粒。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中山药业 新清宁胶囊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中山药业 新清宁胶囊

通用名称

新清宁胶囊

主要成份

熟大黄。

适应症

清热解毒,活血化瘀,缓下。用于内结实热,喉肿,牙痛,目赤,便秘。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味微苦涩。

规格

28粒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3~5粒,一日3次。用于便秘临睡前服5粒。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60003

生产企业

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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