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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 金振口服液
  • 康缘 金振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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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 金振口服液

通用名称:金振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70018
生产企业: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适应症:本品主要用于: 1.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的功能。 2. 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3.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
用法用量:口服。 1. 六个月至一岁,一次5ml,一日3次。 2. 二岁至三岁,一次10ml,一日2次。 3. 四岁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次。 4. 八岁至十四岁,一次15ml,一日3次,疗程为
有效期:2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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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缘 金振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康缘 金振口服液

通用名称

金振口服液

主要成份

主要成份是羚羊角、平贝母等。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
1. 本品具有清热解毒,祛痰止咳的功能。
2. 用于小儿急性支气管炎符合痰热咳嗽者,表现为发热﹑咳嗽﹑咳吐黄痰﹑咳吐不爽﹑舌质红﹑苔黄腻等。
3.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规格

8支

用法用量

口服。
1. 六个月至一岁,一次5ml,一日3次。
2. 二岁至三岁,一次10ml,一日2次。
3. 四岁至七岁,一次10ml,一日3次。
4. 八岁至十四岁,一次15ml,一日3次,疗程为

不良反应

偶见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恢复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偶见用药后便溏,停药后即可复常;风寒咳嗽或体虚久咳者忌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理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6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70018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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