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 卡马西平片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齐鲁 卡马西平片
通用名称
卡马西平片
主要成份
卡马西平。
适应症
用于癫痫、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规格
100片
用法用量
1.本品可在用餐时、用餐后、或两餐之间用少量液体送服。 2.对老年患者,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 3.癫痫:卡马西平应尽可能单药治疗用药。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至获得最佳疗效。当发作被控制后,
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
禁忌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注意事项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单次超量或长期大量,肝脏中毒的危险增加,有可能使后者疗效降低。 2. 与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由于本品的肝酶的正诱导作用,使抗凝药的血浓度降低,半衰期缩短,抗凝效应减弱,应测定凝血酶原时间而调整药量。 3.与碳酸酐酶抑制药合用,骨质疏松的危险增加。 4.由于本品的肝酶诱导作用,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压素(desmopressin)、赖氨加压素(lypressin)、垂体后叶素、加压素等合用,可加强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药都需减量。 5.与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环孢素、
贮藏
密封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328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