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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制药 麝香壮骨膏
  • 鲁中制药 麝香壮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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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制药 麝香壮骨膏

通用名称:麝香壮骨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1134
生产企业: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适应症: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法用量: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鲁中制药 麝香壮骨膏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鲁中制药 麝香壮骨膏

通用名称

麝香壮骨膏

主要成份

麝香、豹骨、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当归、八角茴香、山柰、冰片、樟脑、薄荷脑等18味。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规格

9贴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红痒。

禁忌

1.孕妇禁用。2.开放性伤口忌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134

生产企业

吉林恒星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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