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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森 清热解毒口服液
  • 福森 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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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森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163098
生产企业: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适应症:本品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福森 清热解毒口服液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福森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10ml*12支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发热体温超过38. 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98

生产企业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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