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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胃疗疳颗粒
  • 和胃疗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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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胃疗疳颗粒

通用名称:和胃疗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6113
生产企业: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适应症: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二至三岁一次1/4袋(2.5克),四至五岁一次1/3袋(3.3克),五岁以上一次半袋(5克),一日2次。
有效期:36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和胃疗疳颗粒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和胃疗疳颗粒

通用名称

和胃疗疳颗粒

主要成份

青皮(醋炙)、白芍(酒炙)、胡黄莲(炒)、柴胡(醋炙)、使君子仁、槟榔(炒)、白术(麸炒)、茯苓、芡实、北沙参、莲子、山楂(焦)、麦芽、乌梅(肉)、麦冬、甘草。辅料为蔗糖。

适应症

健脾和胃,化食消积。用于脾胃失和所致的不思饮食,消化不良,面黄肌瘦,虫积腹痛。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浅棕色颗粒;味酸甜、略苦涩。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二至三岁一次1/4袋(2.5克),四至五岁一次1/3袋(3.3克),五岁以上一次半袋(5克),一日2次。

禁忌

糖尿病患儿禁服。病后体弱小儿忌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或腹胀腹痛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 6.服药时忌与茶水同时服用,以免引起呃逆。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5克*10袋/盒

有效期

36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113

生产企业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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