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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 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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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胶囊

通用名称:咳特灵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Z44022408
生产企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适应症: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 1 粒,一日 3 次。
有效期:24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咳特灵胶囊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咳特灵胶囊

通用名称

咳特灵胶囊

汉语拼音

Keteling Jiaonang

主要成份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滑石粉。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颗粒;味微苦。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 360 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 1.4 毫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 1 粒,一日 3 次。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
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
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 3 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铝塑包装,每板 12 粒,每袋 2 板,每小盒 1 袋;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Z44022408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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