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 蓝芩口服液 10ml*12支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扬子江 蓝芩口服液 10ml*12支
通用名称
蓝芩口服液
汉语拼音
LanQinKouFuYe
主要成份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
适应症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规格
10ml*12支/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
不良反应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在贮藏期间允许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005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