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 活胃散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同仁堂 活胃散
通用名称
活胃散
主要成份
砂仁、小茴香、肉桂、红曲、大黄、滑石粉、薄荷脑、碳酸氢钠、酒石酸、碳酸镁。
适应症
理气和胃,降逆止呕。用于肝郁气逆,脾胃不和引起:胸肋胀满,胃脘疼痛,气逆嘈杂,呕吐吞酸及消化不良见上述证候者。
性状
本品为灰粉色粉末,气香,味微酸。
规格
1克*10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克,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忌气恼。
2、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未明确。
药理毒理
没有相关文献研究表明。
药代动力学
没有相关文献研究表明。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包装
盒
有效期
48月
执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五册)WS3-B-2958-9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233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