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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红药 加味逍遥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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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红药 加味逍遥丸

通用名称:加味逍遥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539
生产企业: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适应症:本品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两胁胀痛,心烦易怒,倦怠食少,月经不调。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有效期:36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沈阳红药 加味逍遥丸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沈阳红药 加味逍遥丸

通用名称

加味逍遥丸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白芍、白术、薄荷、柴胡、当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

适应症

本品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两胁胀痛,心烦易怒,倦怠食少,月经不调。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水丸;味甜。

规格

9g*10W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 孕妇慎服。
2. 忌气恼劳碌。
3.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
4. 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 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 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36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0539

生产企业

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西路2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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