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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牌 正露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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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仅供参考;如遇新包装上市可能存在更新滞后,请以实物为准!

喇叭牌 正露丸

通用名称:正露丸
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Z20100002
生产企业:大幸药品株式会社
适应症: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起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用法用量:每日3次,饭后服用,成人每次3粒,11~14岁每次2粒,8~10岁每次1.5粒,5~7岁每次1粒。
有效期:60月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喇叭牌 正露丸 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喇叭牌 正露丸

通用名称

正露丸

汉语拼音

ZhengLouWan

主要成份

木榴油、阿仙粉、黄柏粉、甘草粉、陈皮粉。

适应症

化滞止泻,用于饮食不节或水土不服引起的成人及小儿腹泻,属于湿热、食滞证者。症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泻,消化不良。

性状

本品为黑棕色稍软的丸剂,气特异,味有灼舌感。

作用类别

本品为泄泻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格

0.22g*50S

用法用量

每日3次,饭后服用,成人每次3粒,11~14岁每次2粒,8~10岁每次1.5粒,5~7岁每次1粒。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及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未满五周岁的小儿不宜服用,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60月

执行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Z20010030

批准文号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Z20100002

生产企业

大幸药品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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